2010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习题班辅导(1)
案例一 背景资料 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特别复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足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较高,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于2007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07年4月20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5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4月20日上午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4月20日下午5时才送达。4月23日由当地投标监督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B企业投标文件有项目经理签字并盖了公章,但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授权委托书;D企业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E企业对某分项工程报价有漏项。招标人于5月10日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双方于6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该项目采取的招标方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分别指出对B企业、C企业、D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指出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妥之处。 5.指出招标人与中标企业6月12日签订合同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 1.妥当。工程方案、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2.B企业投标文件无效,因无法人代表签字,又无授权书,C企业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超出投标截止时间,D企业投标文件有效,属细微偏差;E企业投标文件有效,属细微偏差。 3.①开标时间不妥。开标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 ②开标主持单位 不妥。开标应由招标单位代表主持。 4.①公证处人员只公证投标过程,不参与评标;②招标办公室人员只负责监督招标工作,不参与评标;③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即不少于5人。 5.不妥。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