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知识》知识点:价格法》相关内容
《价格法》相关内容 考点一:政府的定价行为(一)政府定价的商品 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例题•多选题】根据《价格法》,经营者有权制定的价格有()。 A.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B.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C.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D.属于政府定价产品范围的新产品试销价格 E.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答案】CD (二)定价依据 政府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 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 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 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例题•多选题】根据《价格法》,政府可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 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有()。 A.购销差价 B.批零差价 C.利税差价 D.地区差价 E.季节差价 【答案】ABDE 相关热点: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 报考条件 考试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答疑 报考条件解读 二级造价工程师与以及造价工程师的区别 还有任何其他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相关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加入二级造价工程师交流群:444157177 有专业的老师为你解答。 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