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建法规及相关知识章节习题集锦讲解:相关合同制度
相关合同制度 【习题1】某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机械厂签订了加工非标准的大型管道叉管的合同,并提供了制作叉管的钢板。根据《合同法》,该合同属于( )合同。 A.委托 B.承揽 C.施工承包 D.信托 【答案】B 【解析】该题考点是承揽合同的概念。《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习题2】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第三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B.承揽人不再承担责任 C.承揽人与第三人按完成工作成果的比例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D.承揽人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答案】D 【解析】该题考点是承揽合同的特点。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承揽人有权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在线做题 【习题3】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 )完成主要工作。 A.设备 B.技术 C.材料 D.资金 E.劳力 【答案】ABE 【解析】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三个方面:(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习题4】承揽合同中,关于承揽人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自行更换 B.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按份责任 C.未经定作人许可,承揽人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D.承揽人在工作期间,不必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应该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习题5】甲公司向乙公司订作一批预制板,乙开工不久,甲需要将预制板加厚,遂要求乙停止制作。关于甲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支付相应部分报酬 B.甲不得中途要求乙停止制作 C.甲应支付全部约定报酬 D.甲不用赔偿乙损失 【答案】A 【解析】该题考点是承揽合同的特点。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习题6】甲承包商与乙金属构件厂签订了构件加工协议。协议履行过半,该承包商突然通知构件厂解除这个协议。按照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下列关于甲、乙双方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乙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B.乙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C.甲承包商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赔偿损失 D.甲承包商不享有随时解除合同权 【答案】C 【解析】承揽合同是定作人为满足其特殊需求而订立的,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指示进行工作。这种性质决定了定作人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承揽人只能要求承揽人赔偿其损失,而不可主张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习题7】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C.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物损毁 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答案】A 【解析】 A违法,如果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B合法,承揽人(承包人)发现定作人(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发包人)。因定作人(发包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承包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C合法,《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D合法,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习题8】某施工企业与预制构件厂签订了预制构件加工合同,构件加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要求变更构件设计,对方同意变更。但加工构件超过60%时,该施工企业提出解除合同。关于该施工企业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随时解除合间 B.享有留置权 C.不得单方变更设计 D.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答案】A 在线做题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除了享有法定的解除权外,还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是由承揽合同的性质所决定。但是,定作人解除合同的前提是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习题9】出卖人将标的的物质的权利凭证交给买受人,以替代标的物的现实交付,该种交付方式称为( )。 A.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答案】D 【解析】现实交付——直接交付标的物;简易交付——标的物合同订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视为完成交付;占有改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由出卖人继续占用,但其所有权已转移给买受人;指示交付——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抵制交付——交付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前)给买受人。 【习题10】某设备租赁公司将一台已经出租给某劳务公司的钢筋切割机转让给某施工企业,该切制机租赁还有3个月到期。转让合同约定当切割机租赁期限结束时,劳务公司将其交付给该施工企业。该买卖合同中切割机的交付方式为( )。 A.简易交付 B.拟制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答案】C 【解析】交付的方式可以是:①现实交付。标的物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②简易交付。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③占有改定。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④指示交付。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⑤拟制交付。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加入一级建造师考试交流群 ,可协助报名,有报名提醒。也可在线做题,在线听课,一级建造师考试抢先学。 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