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章节习题2
一、案例分析题(共3题,(一)、(二)、(三)每题20分) (一)背景资料: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28700m2,地下1层,地上15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经过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某批次框架结构用的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二:7月份遇到罕见特大暴雨,导致全场停工,影响总工期10d;8月份又遇到季节性降雨,导致全场停工,影响总工期3d。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索赔13d。
事件三: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对已隐蔽的装饰基层重新剥离进行复验,施工单位认为施工过程中已按要求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故拒绝再次剥离开检查。经总监理工程师调解,停工2d后施工单位同意复验,复验结果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停工2d、复验后重新恢复造成工期延误6d的两份工期索赔。 事件四:工程完工后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达标,经整改后再次检测达到相关要求。 问题: 1.事件一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列出钢筋质量验证时材质复验的主要内容。 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施工单位不同意再次挖开检查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并判断两份工期索赔是否成立。 4.事件四中,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再次检测时,应如何取样? 【参考答案】 1.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妥。 在钢筋质量验证时材质复验的内容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性能。 2. 10d罕见特大暴雨停工索赔:成立; 理由:罕见特大暴雨,认定为不可抗力,工期延误属建设单位责任范围,应予以补偿。 3d季节性降雨停工索赔:不成立; 理由:季节性降雨,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的事项,造成工期延误属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范围。 3.(1)施工单位不同意再次挖开检查的做法:不合理; 理由: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 (2)工期索赔2d:不成立; 工期索赔6d:成立。 4.再次检测时取样:抽检数量应增加1倍(或答:双倍取样),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和原不合格房间。 (二)背景资料: 某写字楼项目,建筑面积84540.4m2,两层连通整体地下室,地上为两栋塔楼,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结构体系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地下室底板外防水设计为两层2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施工单位拟采用热熔法、满粘施工,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方法存在不妥,不予确认。 事件二:地下室单层面积较大,由于设备所需空间要求,地下二层层高达6.6m,不便于一次施工,故底板、竖向墙体及顶板分次浇筑。监理要求提前上报施工缝留置位置。 事件三:底板施工完后,浇水养护10d后监理工程师提出应继续浇水,施工单位认为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其养护时间不少于7d即可,现养护10d已完全满足规范。 事件四:地下室防水层保护层做法:顶板与底板一致,采用60mm厚细石混凝土;侧墙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室内厕浴间防水采用聚氨酯防水,先施工四周墙面,然后施工地面,基层采用1:2混合砂浆找平并压光后做防水层及保护层。监理对此做法提出诸多不同意见。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做法的不妥之处?为什么? (2)事件二中,地下二层墙体与底板、顶板的施工缝分别应留置在什么位置? (3)事件三中,施工单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4)指出事件四中不正确的做法?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1)不妥之一:采用热熔法施工。 理由: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应采用热熔法施工,但当卷材厚度小于3mm时,严禁采用热熔法,易烧穿卷材,影响防水效果。 不妥之二:采用满粘法施工。 底板垫层混凝土平面部位的卷材宜采用空铺法或点粘法。 (2)墙体与底板: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墙体与顶板: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在板与墙接缝线以下150~300mm处。 (3)施工单位说法不正确。 理由: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其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d,但本工程地下结构混凝土明显为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其养护时间不得小于14d。 (4)不正确做法一:地下室顶板防水保护层厚度50mm。 正确做法:顶板防水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 不正确做法二:厕浴间防水先施工墙面后施工地面。 正确做法:先做地面,再做四周立墙防水层。 不正确做法三:地面基层采用1:2水泥砂浆找平。 正确做法:地面基层应采用1:2.5或1:3水泥砂浆找平。 (三)背景资料: 某开发商投资新建一住宅小区工程,包括住宅楼五幢、会所一幢以及小区市政管网和道路设施,总建筑面积24000m2。经公开招投标,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如下:(1)合同造价3600万元,除设计变更、钢筋与水泥价格变动,及承包合同范围外的工作内容据实调整外,其他费用均不调整;(2)合同工期306d,自2012年3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工期奖罚标准为2万元/d。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因钢筋价格上涨较大,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协议价款为60万元。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建设单位将水电安装及住宅楼塑钢窗指定分包给A专业公司,并指定采用某品牌塑钢窗。A专业公司为保证工期,又将塑钢窗分包给B公司施工。 事件三:2012年3月22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基础底板施工期间,因连续降雨发生了排水费用6万元。2012年4月5日,某批次国产钢筋常规检测合格,建设单位以保证工程质量为由,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需对该批次钢筋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了检测,化学成分检测费用8万元,检测结果合格。针对上述问题,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索赔程序和时限要求,分别提出6万元排水费用、8万元检测费用的索赔。 事件四:监理工程师巡视第四层填充墙砌筑施工现场时,发现所有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墙体均直接从结构楼面开始砌筑,砌筑到梁底并间歇7d,再将其补砌挤紧。 事件五: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总承包单位于2012年12月28日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于2013年1月5日确认验收通过,并开始办理工程结算。 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O201)由哪些部分组成?并说明事件一中《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归属于合同的哪个部分? 2.指出事件二中发包行为的错误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3.分别指出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两项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根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指出事件四中填充墙砌筑过程中的错误做法,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5.根据事件五,写出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日期应该是哪一天?并计算工程结算总价是多少万元? 【参考答案】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O201)由: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属于协议书部分。 2.事件二中发包行为的错误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1)错误一:将水电安装及塑钢窗指定分包; 理由:属于肢解分包。 (2)错误二:A专业公司将塑钢窗分包给B专业公司; 理由:属于非法转包。 (3)错误三:指定塑钢窗为某品牌; 理由:违反《招标投标法》(或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品牌)。 3.(1)6万元排水费索赔:不成立。 理由:包干使用(或降雨产生的排水费用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风险)。 (2)8万元检测费索赔:成立; 理由:承包(合同)范围之外(或国产钢筋不包含化学检测项目)。 4.事件四中填充墙砌筑过程中的错误做法和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错误一: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直接从结构楼面开始砌筑; 正确做法: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或砌筑烧结普通砖、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高度宜做到200mm。 错误二:砌筑到梁底并间歇7d再将其补砌挤紧; 正确做法:至少间歇14d后再进行补砌挤紧。 5.(1)竣工验收日期:2012年12月28日; (2) 工程结算总价=合同价+补充协议+索赔+奖罚=3600+60+8+2×3=3674万元 相关资料 |